2019 博世科广西大学校友足球联赛规则
- 2019-06-27 14:25:00
- gxuafaadmin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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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博世科广西大学校友足球联赛规则
(本规则节选自《 2019 博世科广西大学校友足球联赛竞赛方案》)
第六章 规则与规定
第十四条 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联颁布11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具体微调见下面的规定。
二、比赛判罚:比赛参照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规定
一、参考执行中国足球协会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二、执行组委会制定的联赛文件和根据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它规定和通知;
三、运动员;
(一)比赛装备:
1 、各参赛队报名时应至少准备2套不同颜色球衣,一套浅色(黄、白、绿、粉色等)、一套深色(红、蓝、黑等),全队必须服装统一,袜子统一、比赛上场队员必须带上护腿板,场上队长必须佩带袖标。
2 、运动员比赛服装的必须有号码,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无号、重号、号码不清,不得上场比赛。
3 、本次比赛参赛球员必须穿着软胶底足球训练鞋或碎钉TF足球鞋,禁止穿硬底足球鞋,不得佩带任何其他有可能损伤自己以及对方球员的饰物(手表、戒指、项链等),装备不符合规定者,禁止上场比赛。
4 、要求全员体检,各队参赛前必须递交一份每个队员签名的适合参加足球运动的确认书。
(二)上场特别规定
1 、严禁球员酒后上场比赛。
2 、严禁带伤带病上场比赛。
3 、每队每场比赛首发出场球员9人(其中1人为守门员),比赛过程中换人不必在“死球”时进行,可随时换人,但必须先下后上,由指定工作人员带上场队员到换人区换人,换人人数不限,换下场后可再度上场。
4 、每队每场比赛场上队员不得少6人,不足6人,比赛终止,判对方3:0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5 、参赛球队应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检录,在预定开球时间10分钟后到场运动员不足6人的球队判负,对方3:0胜;如比赛双方均不足6人的,取消该场比赛,比赛双方本轮积分均记0分。
四、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第十六条 终止比赛
比赛阶段,如果裁判员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它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中止比赛,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比赛将被暂停三十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如果三十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能得到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终止该场比赛;
二、在终止比赛情况下,组委会应在裁判员做出终止比赛决定后三小时内决定比赛终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第十七条 取消比赛
一、比赛阶段,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则应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1、在决定重新安排本场比赛前,比赛将被推迟三十分钟,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如果三十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
2 、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组委会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三小时内,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重新安排比赛,或是否采取其他必要行为,或决定延续该比赛。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
二、参赛球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球队全部承担。
1 、如参赛球队被认定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
2 、所有在赛程中规定与之比赛的球队,比分均计3:0获胜,如已进行的比赛实际比分高于此,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第十八条 体育场及比赛场地
比赛体育场应服从组委会进行的审查和提出的要求。
第十九条 纪律保证金
本次比赛不收取纪律保证金 ,下赛季视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 红、黄牌、警告
一、比赛中禁止倒地铲球等可能伤害对方球员的危险动作,违反本规定者一律出示黄牌甚至红牌进行警告。
二、黄牌不累计,红牌至少停赛1场,并根据犯规情况决定是否追加。
三、组委会根据犯规情况,有权对运动队或运动员追加处罚。
四、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10项的任何一项时,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黄、红牌:
(1)踢或故意踢对方队员。
(2)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前身后,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3)跳向对方队员。
(4)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5)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6)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或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7)拉对方队员。
(8)推对方队员。
(9)当对方队员正踢球或正欲踢球时,倒地铲球。
(10)用手触球,即用手或臂部携带、击或推球。(此规则不适用于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若守方队员在本方禁区内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何位置,只要比赛是在进行中,都应判罚点球。
六、若队员故意触犯下列四项的任何一项者,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黄、红牌:
1 、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危险者。如守门员已接稳球时仍企图踢球。
2 、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将身体插在中间阻挡者。
3 、冲撞守门员。守门员走出罚球区时除外。
4 、阻挠守门员出球。
七、在下列情况下,队员应被警告:
1 、进行换人时,替入队员在被换出队员还未完全离场时就进入场地或未从规定位置进入场地。
2 、连续违反规则。
3 、用言语或行为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
4 、有不正当行为。
若队员没有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则违反上述四项中的一项,应予以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八、若裁判员认为队员有下列行为,应罚令出场:
1 、犯有严重犯规行为。
2 、犯有暴力行为。
3 、使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4 、因犯规而被第二次黄牌警告。
第二十一条 处罚
一、在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联赛组委会依据《国家足球赛有关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做出处理。
二、各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如遇争议或对裁判判罚有异议,必须服从裁判判决,凡出现任何不尊重裁判的现象将由组委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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